一、举报方式
电子邮箱:rsc@njxzc.edu.cn
联系电话:025-86178308
来信来访: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行政楼326室
二、受理范围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6.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1.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
三、注意事项
1.对涉嫌师德失范问题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反师德的具体事实及相应证据或线索。
2.对与教师职业道德无关,或无明确举报对象,或无具体事实证据、查证线索,或已进行调查并且有明确结论又重复反映的,不予受理。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3.举报人应当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