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 |
填报单位(盖章):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合署) 填表时间:2023年12月1日 |
权力清单 | 风险环节 | 廉政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已制定的防控措施 (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 | 责任主体 | 备注 (是否新增或修改) |
重要决策 | 重要事项处理 | 部门重要事项未按要求请示报告就进行相应处理 | 高 | 严格执行《南京晓庄学院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全体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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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重要事项未经议事决策程序,由一人说了算 | 高 | 制定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通过处务会集体决策,处务会记录备查。 | 全体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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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项报告 | 个人重要事项未按要求请示报告 | 中 | 严格执行《南京晓庄学院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全体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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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 师德失范行为防范与查处 | 师德失范行为防范不到位 | 高 | 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学习教育,定期排查风险、专门分析研判、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师德考核,落实行业准入制度,做好全体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 | 教师工作部 | 新增 |
师德师风失范行为查处不到位 | 中 | 畅通师德师风举报渠道,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等文件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 教师工作部 | 新增 |
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 编制计划 | 招聘岗位未列入招聘计划或超编制招聘计划 | 低 | 严格按照上级核定的人数编制招聘计划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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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设岗,为潜在关系对象专门设定岗位 | 低 | 1.召集学校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科学论证,集体决策; 2.经学校审批后上报市人社局。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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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资格 网上初审 | 未严格按资格条件审核报名人员信息 | 中 | 1.严格对照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审核,设置多人交叉审核、进行复审; 2.审核情况留存记录备查并报分管校领导。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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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资格 现场复审 | 未严格按资格条件审核报名人员信息 | 中 | 1.严格对照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审核,设置多人交叉审核、进行复审; 2.审核情况留存记录备查并报分管校领导; 3.及时将复审通结果公示。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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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察 | 体检组织不严密,考察不到位 | 中 | 1.专人陪同至指定医院统一体检,由医院出具书面体检结论; 2.通过交通信用信息查询、原单位考察鉴定、派出所犯罪记录调查、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准入排查等方式对思想道德、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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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未按规定公示考核结果 | 中 | 严格按规定公示拟录用名单。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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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依法依规的投诉举报或受理后不认真调查 | 中 | 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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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 | 编制计划 发布公告 | 招聘岗位未列入招聘计划或超额编制招聘计划 | 低 | 严格按照上级核定的人数制定招聘计划; | 人资处 | 修改 |
为潜在关系对象专门设定招聘岗位 | 中 | 1.在汇集各二级单位用人需求的基础上召开人才招聘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招聘岗位及条件,科学论证、集体决策; 2.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市人社局; 3.市人社局网站、校园网首页、人资处网站同步发布招聘公告。 | 人资处、人才招聘工作小组 |
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 | 材料审核 | 违规通过潜在关系人的申请材料 | 中 | 1.要求应聘人员提供详实的证件、证书以及教学科研佐证材料; 2.二级单位对照发布的招聘公告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筛选; 3.召开人才招聘工作小组会议,对二级单位报送的拟面试考核人员进行预审。 | 人资处、二级单位、人才招聘工作小组 | 修改 |
面试考核 | 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潜在关系人确定为拟引进对象 | 高 | 1.指导、监督单位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2.邀请1-2名校外专家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3.严格遵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的亲属不得参加面试考核等回避制度; 4.将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 人资处、二级单位 |
体检考察 | 体检组织不严密,考察不到位 | 中 | 1.按要求由专人陪同至指定医院体检,要求医院明确给出体检结果; 2.通过原单位考察鉴定、派出所犯罪记录调查、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准入查询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师德师风等进行综合考察; 3.留存审核材料以备查验。 | 人资处、二级单位 |
公示 | 未按规定公示考核结果 | 中 | 严格执行公示规定,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 人资处 |
未受理依法依规的投诉举报或受理后不认真调查 | 中 | 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管部门共同调查。 |
成果鉴定 | 未按规定鉴定成果的真实性、质量和等级 | 中 | 1.科研成果由科研处鉴定,教学成果由教务处鉴定; | 人资处、二级单位、教务处、科研处 | 新增 |
2.科研处和教务处鉴定结果注明成果等级。 |
核定待遇 签订引进协议 | 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按规定核定待遇 | 中 | 1.根据成果鉴定的等级,对照相关规定核定待遇; | 人资处、人才招聘工作小组 | 新增 |
2.核定待遇报请领导审核,对引进待遇的特殊情况,报请人才招聘工作小组讨论后报主要校领导审批; |
3.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引进协议。 |
职称评审 | 个人申报 | 申报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 | 低 | 所属学院、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至学校。 | 申报人及 相关学院、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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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评议推荐 |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 公开展示环节设计不规范 | 中 | 1.所属学院、部门指派专人对申报材料逐项审核; 2.申报材料在所属学院、部门公开展示,张贴显著指示牌; 3.申报登记表张榜公示; 4.学校开展抽查。 | 相关学院、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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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评议推荐留于形式 | 高 | 1.开展民主测评,留存影像资料,撰写民主测评报告; 2.召开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评议推荐小组会议,留存影像资料,无记名投票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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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 职能部门审核 | 资格审查不严格 | 高 | 1.学校职能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按学校文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2.申报人对本人审查结果确认; 3.将资格审查过程和情况记录在案。 | 审核涉及的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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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 | 低 | 集中召开职称评审布置会,学院派具体负责人参加,由各职能部门对审核材料提出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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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平、公正、公开 | 高 | 1.分工负责:教学业绩考核与评定由教务处负责,科研业绩评定由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继续教育达标审定由教师发展学院负责,申报资格审核由人资处负责,辅导员工作情况由学工处负责,审核部门给出明确审核意见,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2.科研、教务、人事、学工、教师发展学院等部门分别依据文件审核; 3.申报人对本人审核结果确认; 4.人资处汇总审核结果,并在人资处网站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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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映的问题核查不深入 | 中 | 1.相关职能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复核,明确复核结果; 2.申报人对复核结果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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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专家送审 | 同行专家送审信息泄露 | 高 | 1.制定送审原则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严格依据原则送审; 2.严格控制送审信息知悉范围; 3.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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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代表作不符合要求 | 中 | 1.代表作提交送审时,需提供代表作原件,以验证代表作的真实性; 2.工作人员与申报人现场核对送审信息; 3.送审前,集中对代表作材料再次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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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申报材料 |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 | 低 | 1.申报材料必须是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 2.人资处集中对上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记录在案,并及时反馈至学院综合办,通知整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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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 学科组、高评委专家组成不按要求 | 低 | 在校纪委的监督下按文件要求抽取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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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组、高评委专家信息泄露 | 高 | 1.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明确工作要求; 2.严格控制专家信息知悉范围,合理安排专家评委的通知时间; 3.要求评委专家遵守保密规定,并签订保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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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映的问题核查不深入 | 中 | 1.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 2.相关职能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3.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4.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报高评委。 | 人资处及相关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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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 日常管理 | 请假审批和报备 | 请假审批不及时、考勤管理不严谨不规范 | 低 | 严格执行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督促二级单位及时报送考勤情况,每月汇总考勤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 | 人资处、各二级单位 | 新增 |
教职工离宁未报备或出国(境)未履行审批手续 | 低 | 人资处督促各二级单位和教职工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办法中关于离宁报备和出国(境)履行审批手续的规定;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加强出国(境)教职工行前教育,签订承诺书 | 人资处、各二级单位 | 新增 |
病假人员管理 | 未按照上级文件执行病假人员待遇 | 低 | 规范病假请销假审批,根据考勤情况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 | 人资处 | 新增 |
出国(境)人员管理 | 教职工未经审批出国境研修 | 中 | 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教职工出国境研修文件审批,未经审批出国境按照处分暂行办法和考勤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 人资处、各二级单位 | 新增 |
教职工经审批出国境研修未按协议执行工资待遇 | 高 |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闭环,及时按照审批结果和协议执行出国脱产研修期间工资待遇 | 人资处、各二级单位 | 新增 |
教职工出国境逾期未归 | 高 | 加强联系与协同,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逾期未归人员 | 人资处、各二级单位 | 新增 |
教职工延期退休审批 | 未能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批 | 中 | 1.严格执行《南京晓庄学院教师延期退休规定》(试行),学院提交相关资料后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初审,确定是否符合延期退休文件中的相关条款; 2.符合延期退休人员申请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并公示。 | 人资处及相关部门 | 新增 |
工资待遇调整与管理 | 未发现影响工资核定的的关键信息 | 低 | 查阅人事档案、核对人员信息,确保涉及工资变动的关键信息不遗漏。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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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把握好相关政策,导致工资核算不准。 | 低 | 加强工资政策学习,参加业务培训,严格按政策核算工资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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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违规发放工资待遇 | 低 | 凭进人计划卡、岗位设置、人事档案等到人社局工资处审批工资,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制度、规定和审批程序开具工资发放通知单,交财务处发放工资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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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 核定绩效总量 | 未把握好相关政策,导致总量核定不准确。 | 低 | 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 | 人资处、各二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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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分配方案进行年底结算 | 分配方案中未明确的项目或新增项目的结算 | 低 | 交由奖励性绩效分配领导小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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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进行奖励性绩效分配 | 分配结果不公示,或者公示版本与财务发放版本不一致 | 中 | 二级学院将带有学院院长、书记、分工会主席等签字的公示版本报至人资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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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档案管理 | 信息管理 | 人事信息管理不严,造成教职工个人信息泄露 | 中 | 1.制定信息查询、传递、获取机制,严格审批,加强保密要求。 | 人资处及相关二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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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弄虚作假,擅自涂改、造假档案 | 中 | 2.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 人资处、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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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管 | 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被盗、受潮、虫蛀等 | 中 | 3.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室管理。 | 人资处、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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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借查阅 | 未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传递的相关规定,造成档案泄密 | 中 | 1.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借、查阅档案请示、登记。 | 人资处、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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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管理 | 公文流转 | 未及时收取、处理公文 | 低 | 1.建立公文处理日清机制,严格按照部门内部要求流转公文。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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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制发 | 未严格履行发文审批程序 | 低 | 2.严格执行《南京晓庄学院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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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信息维护 | 未按要求变更部门资产管理员,未及时、如实维护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 低 | 严格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南京晓庄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有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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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接 | 未按要求做好岗位变动人员固定资产交接工作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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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理 | 费用报销 | 1.保管、移交不善,造成票据遗失 | 低 | 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 | 全体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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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严格审核,同一票据重复报销 | 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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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金使用 | 未经处务会研究讨论 | 中 | 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 人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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