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各位老师:
拟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下半年出国(境)访学人员回校考核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领回押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已经访学回校但未经过考核的教职工
二、提交材料:
1、教师出国(出境)进修考核表。考核表可从“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各类表格”中下载,表中F栏需学院盖章和院领导签字。
2、访学回国(回境)总结报告。
3、公开报告的证明(或网页截图)。回国(回境)人员要向所在学院(部门)作一次研究报告,报告结束后需在学院(部门)网站上公布新闻,考核人员提供该网页截图即可。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版即可。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前
联系人:苏鹏宇。联系电话:8617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