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省级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宋冬冬  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240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7号)的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和引导高校新进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岗位需要,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省级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均需参加省级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申领高校教师资格证;其他从事教学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根据个人需要确定是否参训,但不能申领高校教师资格证。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含外省)的人员不参加培训;未获高校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过外省教师岗前培训或考试的,本省不予认可,相关人员须重新参加本省的培训及考试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教育、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使用教材为《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2017年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版)、《高等教育学》(2017年版)和《高等教育心理学》(2017年版)等。

培训采取省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参加网络培训的四门课总课时不得少于110学时。报名完成后,省师培中心统一发放学员账号。

三、考试安排

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其中《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卷。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含免考科目)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免修和免考”有关规定的学员(见附件4),可以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免考须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学校人事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

2.补考报名:凡以前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者,可直接报名参加今年考试的相关科目,2017年以来(含2017年)在考试中被通报违纪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时间安排

1.培训时间:从新教师获得培训账号起一年内均可参加培训。2019年上半年领取的培训账号仍然有效。考试前两周网络培训系统关闭,此前未完成网络学习任务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12月14日—15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相关事项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培训考试人员汇总后于9月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及免试申请表交到行政楼319室。

2.汇总表及免试申请表提交人事处后,本学院、部门的报名人员携银行卡到行政楼319室办理缴费手续。培训费由学校支付,教材费、考试费(见附件3)由参加培训人员个人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6日。

3.若一年内未完成网络培训,不得参加考试,须重新报名并由本人缴纳培训费。考生缴纳的考试费用仅限参加当次考试。考生若因本人原因(如未完成网络培训、缺考等)而未能参加当次考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如需再次考试须报名考试并缴纳考试费。

4.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专任教师和辅导员需具备考试合格证书才能申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从事教学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能申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025—86178148

联系人:李群、苏鹏宇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免试申请表.doc

附件3: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4:关于免修和免考说明.docx

  

                    人事处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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