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中心按照“服务”“务实”“实效”的工作原则,秉持“服务教师持续发展、培育特色质量文化”的工作理念,遵循“全覆盖、全周期、全互通”的工作机制,统筹全校职工的集中培训岗位咨询、教学指导、学术研究、资源推送等工作,协助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完善教职工能力发展的培训、评价、激励等相关制度,促进全校教职工的可持续发展。

1.传承与创新“艺友制”培养模式。传承陶行知“艺友制”教育的核心要义,顺应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分层实施“艺友制”。针对新入职人员,实施“艺友制1.0”项目。针对其他教职工,实施“艺友制2.0”项目。

2.推动实施传帮带。不定期开展各级各类交流研讨活动,推广课程建设、教学模式、考核评价,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产教融合等方面成熟有效的经验。

3.引导教学学术研究。弘扬先进教学学术理念,培育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申报教学改革项目,凝练教学成果,引导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

4.分类指导与服务。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教师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包括新教师上岗培训、微格教学、岗位诊断、预约培训、品牌赛事辅导、数字赋能发展、名师工作坊、研修项目定制等,满足各二级学院和部门个性化专业化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