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选派教师出国(境)访学流程
发布人:李群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次数:1747

一、申请

1、人事处网站发布申报通知;

2、教师根据通知及文件要求自愿报名(需满足要求);

3、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安排上报拟派出名单至师资科;

4、师资科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确定当年度派出人员;

5、人事处网站公布名单;

6、师资科将人员名单发至国际交流处备案。

二、派出

1、完整填写并完成《南京晓庄学院申请进修审批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

2、至国际交流处办理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任务批件与进修审批表均需相关领导签字,故可同时办理);

3、至学生事务大厅财务处窗口缴纳押金(具体金额根据文件及项目要求);

4、至师资科签订进修协议(携带押金条、出国任务批件、外方邀请信及邀请信译文、交验护照、签证、外语成绩证明);

5、根据文件精神及校内财务要求领取出国资助。

三、回国

1、回国15天内到国际交流处验证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提交书面留学(访学)总结;

2、回国30天内在本部门做一次学术成果报告,并就报告情况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新闻;填写《教师出国(出境)进修考核表》并由学院或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3、回国30天内向人事处验证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访学完成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或访学单位出具的证明),书面提交《教师出国(出境)进修考核表》、留学(访学)总结及学术报告新闻截图。

四、考核

1、师资科汇总材料,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考核(一般上、下半年各一次);

2、人事处网站发布考核结果;

3、考核合格者至师资科取回押金条;

4、根据校内财务规定领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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