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外埠出差报销单》、附往返车船票(在财务处领取单据)
2、工资福利科审核
3、财务处报销
说明:
1、未婚教职工探父母的,每年一次,或夫妻分居两地(需经单位审核)一年一次报销路费。
2、已婚探父母四年一次型,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外报销。
3、新进校的教职工从进校后下一年起才能享受探亲假。